北京瘦马Pro:“炒作案件”是个莫须有的罪名

今年初3月底,司法部表示全国律师队伍大发展,全国律师达到了52万人,律师事务所3.2万家。
10月初,律师协会出台了一个规定,业余与恶意充满了整个规定,估计对业界也会产生非常大的不良影响。

这个规范叫《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文件的目的说的是冠冕堂皇,说要“维护诚信公平的良好执业环境,维护行业形象,维护司法公正。”

但是如果真如他所说的目的,那么律协出台的文件应该叫规范律师自媒体使用办法或者律师一个自媒体宣传案件的行为指南,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不是今天这个纯粹的禁止规定。

禁止炒作的律协文件核心的有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先入为主的为了处罚而制定规范。第二就是规范水平太业余,做成了处罚的大口袋,一旦出现舆情律师很难免责,很可能会砸了自己的饭碗。

尤其是这里面很多核心的用词都没有明确的概念与界限,必然导致被乱用。比如核心的行为“炒作”,那什么叫炒作整个文件没有界定,实际上也很难界定,因为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法律词汇。

用这么一个词汇界定律师行为违法违规,也是业余到荒唐的地步了。最终的结果就是,舆情结果导向,一旦律师使用了自媒体讨论案件,不论何种目的都必然属于不当行为。

而且从现实来看,媒体与律师在冤假错案平反中发挥着巨大走用。这些年震惊中国的冤假错案,没有一个是正常途径发现的,都是媒体报道、律师跟进,引起全国关注,公正才最终得以实现。

这份文件出的突然,莫名其妙,而且彻底的把立场站在了律师的对立面。要知道当前如何规范使用自媒体、网络媒体缺少行为指引,而且律师使用媒体是律师天赋的、法律保护权利。没想到律协这群法盲,不分青红皂白就全给剥夺了。

我理解,这几年律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批评与质疑。尤其在大量司法腐败案件中律协领导的身影频现,受到了自媒体的很大冲击。张家慧案、济南窝案,内蒙的腐败案件,不断出现律协领导斡旋的例子。

深圳被压迫的实习律师,猛追“富寇”,不断举报律协收滥收会费、乱搞培训,偷稅漏税问题,更是让很多律师对他们剥削律师,搞小团体发个人财的行为不齿。

这份文件里,有来自“自己人”的深深冷意、恶意与敌意。

我觉得大概文件可以只写一句话,“再BB我就砸了你饭碗”。这样倒也直白,省得做出一副伪善的嘴脸,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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