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颜云:这位律师不太厚道——我来为蒋艳丽发声

 

人性之恶有一条,即无视别人的苦难。当一位绝望的母亲为年仅12岁却死于非命的女儿唯泉,自己又因涉嫌唯法上F身陷囹圄之时,曾经拒绝其求助的律师发文说三道四,摆出颐指气使的教师爷姿态,老夫以为太不厚道。


河南女子蒋艳丽怀疑女儿之死与接种衣渺有关,屡次上访被当地重点微吻,于是求助律侠。按理说,既然不想代理也不愿意提供任何法律帮助,三言两语直接挂断电话就行了,没必要废话。既然你认为是在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难道别人的时间不宝贵?

请看其原文——

“这一类话术我听的太多了,类似于道德绑架,除了浪费律师的宝贵时间,接下来无非就是两点,一是企图获得优质法律服务,二是蹭免费法律咨询。”

“她可怜巴巴的开始诉说自己的遭遇,我把手机放在一边闭目养神,等到她说累了,我开始带着谴责的口吻告诉她,你的一切遭遇并不值得我去同情,一个人的命运是由自己的认知决定的,你永远逃脱不了认知之外的灾难,或许是你的无知把女儿送上了死亡之路。”

作为结尾的最后一段,确实很精彩——

“那些身处社会底层的人,生活平安时高唱赞歌,身处灾难时摇尾乞怜,也是当今时代的特殊现象吧。”

坦率说,在老夫知悉的名字中,这位律师虽然不曾谋面,倒也对其充满敬意。但这篇文章实在看不出任何应有的情怀和担当,起码的悲悯都没有。作者本人也丝毫不加掩饰,直截了当表明祥林嫂不值得同情。甚至带有明显的冷漠和不屑。

尤其是最后一段话,如果抽离出来,不考虑具体的语境,老夫也绝对赞同,甚至还幸灾乐祸。可是文章涉及的是一个刚刚失去女儿、自己又面临险境的母亲,如此残忍,岂止有失厚道,简直就是伤口撒盐,等同于侮辱。


附:

摇尾乞怜?怎么可以用这种语言,来评价自己的当事人或求助者?就算是并非特指,但联系上文,也明显令人产生极其不好的联想,难脱嫌疑。

就算不想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不愿意被蹭免费的法律咨询,痛痛快快开个价,能谈则谈,不能谈就拉倒,何必弯酸?而且还闭目养神,等对方说累了再予以谴责和教训,有点过分了吧?

如其所言,蒋艳丽的不幸遭遇,超出了本人的认知,这恰恰是其苦苦求助的原因。而精通法律更精通世故的专业律师,明明知道这个问题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凭什么要求一个认知有限的女人能够未卜先知,以卵击石对抗强大的势力?

老夫也有女儿,也许是全班唯一没有接种过衣渺的学生,闹得沸沸扬扬,整个城市满城风雨,深知特立独行可能付出的惨重代价,甚至做好了退学的准备。

并非所有人,都能承受如此高昂的成本。

事实上,从该律师明确拒绝代理此类案件的态度中,就已经凸显出利益的权衡与考量,甚至是妥协和无奈,无可厚非。推己度人,换位思考,蒋艳丽签署的知情同意,是否也迫于无奈?是否代表自己的真实意愿?

事实上,老夫也极不看好这位母亲的唯泉,但绝不应该去伤害她。至于具体的法理,也不完全认同律侠的分析和判断,起码证据规则要求强势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当然,法庭大概率不敢支持。

这是另外的话题,就此打住,先还是关注蒋艳丽吧。

20211018


附:臧启玉律师:河南蒋艳丽涉嫌寻衅滋事,不能听取劝告深陷囵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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