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启玉律师:河南蒋艳丽涉嫌寻衅滋事,不能听取劝告深陷囵圄

 

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律师,如果划分层次的话,肯定是最底层的那种,相比那些牛逼哄哄的精英,我是极其不起眼的。


任何人都有特长,我也不例外,论业务能力自认为还是值得自信的,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是曾经获得过律师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名,目前代理的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还没有败诉记录,无罪辩护成功案件也有很多,可惜的是无罪辩护案件多不上网,所以知道的人也不多。


每一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点和证据规则,胜诉并不能代表律师的能力有多强,对于精于风险判断的我来说,如果认为案件胜诉率不高,直接就拒绝委托了,如果愿意接下来一个案件委托,案件的结果基本都在判断之中。


今天要提及的河南蒋艳丽案件,能读懂这篇文章的人不会很多。


大约一个月以前,我把车停在广场上,正准备在太阳底下睡一个午觉。突然电话就响了起来,是平时不愿意接的外宣电话,显示的号码来自河南濮阳。


电话接通后,她并没有按照询问进行自我介绍,还是老套路开始一番赞美,无非就是那些全国知名律师、是正义的化身等等之类的奉承罢了。


这一类话术我听的太多了,类似于道德绑架,除了浪费律师的宝贵时间,接下来无非就是两点,一是企图获得优质法律服务,二是蹭免费法律咨询。


她进入主题诉说自己上初二的女儿意外死亡的时候,我立即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律师比常人经历更多的人生悲观离合和社会阴暗面,有些事情,在当事人嘴巴一张开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要表达的内容。


当她提及“强迫”两个字的时候,我阻止了她的诉说,明确告诉她,没有任何人强迫,一切都是你自愿的,你在知情告知书上已经签字。


她可怜巴巴的开始诉说自己的遭遇,我把手机放在一边闭目养神,等到她说累了,我开始带着谴责的口吻告诉她,你的一切遭遇并不值得我去同情,一个人的命运是由自己的认知决定的,你永远逃脱不了认知之外的灾难,或许是你的无知把女儿送上了死亡之路。


她央求我替她维权。我表示拒绝,第一,你没有明确的起诉对象;第二,你手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女儿的死亡原因;第三,法律不是万能的,你的事情绝对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


最后劝告她,出于通信安全的考虑,不要再给其他任何律师和记者打电话,不要去连累他人,注意自我保护,我判断她已经处于危险的边缘。



一个人的无知莫过于身处险境而放纵。想当年丰县李秀娟事件引发全国轰动,按照正常判断,那篇功底深厚的檄文绝对不可能是小学老师出身的李秀娟能够写出来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炒作团队,事后李秀娟找来,我仅回复她四个字:依法维权。在李秀娟失去自由以后,她的家人又找来,我的回复依然是四个字:爱莫能助。我判断,李秀娟案件将牵扯出一个非常庞大的犯罪集团。


所以,对于刚刚流出来的关于蒋艳丽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的消息,我是毫不惊讶的。


我从来不会在电话中去提供任何法律咨询解答,除了当事人的录音之外,还有一个第三者监听的风险。


如果一个律师欠缺风险判断的能力,不能保护自己,更不要再奢望去保护他人了。


那些身处社会底层的人,生活平安时高唱赞歌,身处灾难时摇尾乞怜,也是当今时代的特殊现象吧。



附:汐颜云:这位律师不太厚道——我来为蒋艳丽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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