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民主人士张宝成二审维持原判3年6个月

【众讯2021年10月29日消息】:今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张宝成嫌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一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宝成刑期至:2022年11月26日。

在此之前,张宝成于2020年11月10日在北京二中院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被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刑8个月,合并执行,3年6个月,

2020年11月16日,张宝成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2021年1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对张宝成案二审立案,正常两个月的审限到3月11日。经过两次延长审限后,审限应该是8月11日。最后经过第三次延期,意味着二审已经被延长到了11月11日,眼看着马上就到第三次延期终止时间,这才终于开庭审结。

张宝成于2019年六四临近时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又于7月4日被正式批捕。2019年12月30日,遭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张宝成的起诉书中,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控,而其犯罪内容都是其在推特等媒体上的2000余条言论。

张宝成:1959年6月19日出生,北京市人,自由职业者,资深民主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北京西单广场举牌十公民之一,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9年起开始积极参与推动中国的民主活动,因积极参与“官员财产公示”,在北京中关村广场等地拉横幅、发放传单、对围观群众演讲、录像和拍照等,这些活动讯息被迅速传到互联网上,引发网民高度关注。

2013年4月1日,张宝成与袁冬等人同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2013年12月11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开庭审理;2014年4月17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5年3月30日,刑满释放。

2019年六四30周年前夕,张宝成再次被拘捕、起诉。获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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