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有水:是谁,偷走了我为儿子的辩护权?!

作者:吴有水 2020-7-29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北岛


有一句网络流行的语言:我的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同样,我的善良,限制了我对邪恶的想象。
我儿子和程渊他们三人的案件,在经历2020年1月25日的再一次延长侦查期限两个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经不可能再次延长了。这意味着,在这次延长的侦查期限到后,侦查机关必须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放人。
对后一种结果,我是没有奢望的。这有如肉入狼口,要它吐出,那是不可想象的。
移送审查起诉,这几乎是一种必然。这对我来说,这并不是坏事,而且自从我儿子被批准逮捕的那一天起,我就是盼望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因为,我作为我儿子的辩护律师,就可以查阅案卷了,也可以和我儿子会见。我儿子和程渊他们究竟做了哪些事,得以使出去国安部门去将他们抓捕,而被课以“颠覆国家政权”这样的罪名。
我一直隐忍着,也要求别的辩护律师也同样地隐忍。虽然,之前有许多这类的政治犯案件,当事人几乎无一例外地被指定官方指定的律师,而让家属委托或者当事人自己事先所委托的律师一筹莫展。
我天真地认为,这是因为那些家属委托的律师太高调了,犯了办案机关的大忌,所以才会导致他们被排挤出作为当事人辩护律师的行列。所以,我努力隐忍,甚至顺从,不惜卑躬屈膝地依从办案机关的安排。
我知道,为了儿子的自由,我必须放弃尊严。
办案单位在第一时间内就接收了我和其他律师的委托手续,而不是象某些办案机关,连辩护律师的委托手续也拒绝接收。而且,临近最后的侦查期限了,我们也并没有得到任何的,不允许程渊和我儿子及另一位当事人刘大志所委托的律师辩护的丝毫的风声。
这一切,多少给我带来了幻想。我以为,我的策略是成功的。可这一切,都在我接到我儿子另一位辩护律师丁敏的电话之后,打破了!
2020年3月16日。
这一天,我一大早就起床了,开着车出门了,准备赶到安徽芜湖去开庭。可是,心中,总有一种忐忑不安的感觉,总是预感着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将要发生。
将会有什么样的不幸将会发生呢?
我不知道。
我开着车,上了杭州绕城高速。高速的车辆不少,虽然限速是100公里,可实际最多也只能开到80公里。就在行驶到接近三墩出口的时候,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小郑律师突然猛喊起来:“刹车!刹车!刹车!”
当我一脚踩上刹车的时候,似乎为时已晚。只听到“碰!碰!”两声,车子追尾了,还是连环撞。
在高速上发生追尾,特别是连环撞,这是我自学会开车以来,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的。
这个事故,多少有些让我的心中有些释然。因为一早起来的那种忐忑不安的预感,似乎应验了——确实发生了一件麻烦事。所以,在几辆被撞车辆的车主约好大家有空后再去交警部门处理,重新上路之后,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心中竟然没有一丝的懊恼。
可是,正如俗语所说的:祸不单行!
中午时分,接到了妻子的电话,让我给丁敏律师回个电话,说他有重要的事情对我说。
于是,我拨打了丁敏律师的电话。在电话中,丁敏律师嗑嗑巴巴地对我说:他不能为我儿子作辩护了!因为他已经接到有关单位的电话,我儿子已经解除了对他的委托,同时领导也禁止他参与我儿子的案件。
“就是你一个人接到这样的命令吗?”当时我问。
“不,程渊的律师、刘大志的律师,也都接到了同样的要求。”丁律师回答说,而且告诉我,我也被我儿子解除委托了!其他律师同样也被自己的当事人解除了委托!
三个当事人,几乎在同一时间,不约而同地解除自己要求委托或家属代为委托的辩护律师!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一种五雷轰顶的感觉,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切,会是真的!
我宁可相信,
天会塌,水也会倒流
太阳就从来没有存在过
地球也是方的!
但我就是不相信,我儿子,会自愿解除我的委托,
正如程渊和刘大志也一样。
当时的心情,确实难以言表。当即,我在朋友圈,发了这么一则信息:
“我儿子和程渊、小刘涉嫌‘DF罪’一案,在历经数次延长侦查期限后,今天,三位当事人的六位辩护律师,遭集体解除委托!就连我,吴葛健雄的亲父亲,也被儿子解除了委托——听说是‘当事人的要求’!有谁信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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