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北京锡安教会“10·9”教案发生后,包括金明日牧师在内的18位牧者及同工被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事拘留,案件目前尚处于侦查终结即将移送检察院审查的阶段。为维护当事人合法辩护权,北京凯门律师事务所包括张凯律师在内的多名律师,以及其他律师受家属委托履行辩护职责。然而,自案件推进以来,辩护律师却接连遭遇司法行政机关的密集干预与处罚。此种针对律师执业的系统性打压,不仅严重侵害律师个人合法权益,直接剥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的宪法权利,动摇司法公正根基。我们对此表示强烈关切,并呼吁社会各界予以高度重视。
北京律师张凯作为金明日牧师的辩护律师,同时也是北京凯门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代理多起涉及家庭教会的教案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在锡安教会案中,张凯律师及全案辩护团队基本按照司法局例行打招呼的“依法依规”模式开展工作,未发布任何律师声明或公开评论。然而,2025年12月,北京市司法局对张凯律师发出拟吊销律师执业证的通知。2026年1月,经所谓听证程序后,张凯律师的律师执业证被吊销。
在锡安教会案件辩护过程中,还有杨耀华、李春富、葛现洋、刘安强、唐仙龙、赵青山等律师被处以停业半年,邓庆高律师因为接替张凯律师辩护后被处以“警告”,被迫退出辩护。被停业的律师中有三名北京凯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该事务所因为集中了承担大量基督徒案件律师且参与了多起教案辩护,在张凯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之后,面临司法局胁迫注销的行政压力。
值得关注的是,各地司法局处罚本案辩护律师的理由,表面上都来自其他案件的投诉。凯门所被要求注销后,多名参与本案辩护的其他律师被迫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导致18位被羁押牧者同工几近丧失专业辩护支持。
中国人权律师团认为:锡安教会案辩护律师在案件辩护过程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却遭重罚。此种“案外案”处罚模式,实质是以其他案件为借口,对代理敏感教案的律师实施报复性打击,严重违背律师权益保护的国际公约与法治精神。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1990年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该原则第16条明确规定:“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a)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b)能够在国内以及国外旅行并自由地同其委托人进行磋商;(c)不会由于其按照公认的专业职责、准则和道德规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受到或者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经济或其他制裁”;第18条强调:“不得由于律师履行其职责而将其等同于其委托人或委托人的诉讼事由”。中国作为联合国会员国,负有遵守该原则的国际义务。律师依法辩护是实现公平审判的核心要素,任何以案外案为由的处罚,若实质针对律师代理特定类型案件的行为,即构成对律师独立性的系统侵害,违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关于“获得合格律师辩护权”的规定。
最后,中国人权律师团强烈呼吁并倡导如下:
一、北京市司法局及相关机关立即撤销对张凯律师的吊销执业证决定,恢复其执业资格;撤销对杨耀华、李春富、葛现洋、刘安强、唐仙龙、赵青山等6名律师的停业半年处罚,恢复其正常执业权,并停止对律所的连锁施压;撤销对邓庆高律师的警告处罚。
二、保障在锡安教会案辩护律师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独立履行职责,确保18位被羁押牧者同工获得合格律师辩护权。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遵守《律师法》及国际公约,停止以“案外案”方式打击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切实保护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与法治尊严。
四、呼吁国际社会、联合国人权机制及全球律师组织关注中国律师权益状况,推动中国政府履行国际义务;同时呼吁国内律师同行坚守职业伦理,共同抵制任何形式的对律师打压。
律师是法治的守护者,而非权力的附庸。唯有切实保护律师独立执业权,方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中国人权律师团将持续关注锡安教会案律师权益进展,并与国内外正义力量一道,为捍卫律师权利与被告人辩护权不懈努力。任何针对律师的报复性处罚,都将受到历史与良知的审判。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2026年4月5日 复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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