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称起诉书所列“罪证”无中生有 涉事人亦发声明驳斥非法指控

【众讯2021914日消息】备受各界关注的厦门聚会一案涉事人丁家喜、许志永的起诉书内容曝光后,丁家喜直指是“无中生有、张冠李戴、捕风捉影、借刀杀人!”,而被起诉书中列为“境外组织者”的华泽及被列为“组织骨干”的王江松分别发表公开声明,驳斥了起诉书中的指控。


由于辩护律师被逼签署了保密协议不得将起诉书给家属,因此家属只获得起诉书中的主要内容。其中丁家喜的起诉书中“罪状”包括:2017年,丁家喜和许志永继续与“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王江松、刘家财等人勾连,到各地串联,将“新公民运动”改名为“公民运动”,成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组织、策划、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2017年丁家喜和许志永及境外组织成员华泽共同运营“中国公民运动网”,传播许志永撰写的大量煽动性文章,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2018年到2019年丁家喜和许志永指使华泽定期为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开展非暴力颜色革命培训;2019127日到8日丁家喜和许志永组织张忠顺、戴振亚、王江松等20人在厦门召开秘密会议,明确颠覆国家政权的方式、方法和目标,即通过非暴力颜色革命渗透社区,把持基层政权,发展所谓的公民社群、全国公民共同体,最终颠覆国家政权。 

许志永的起诉书中“罪状”包括:发起“新公民运动”,倡导国民做真公民;发表非暴力、竞选2021、美好中国等文章;组建电报群交流理念、探讨非暴力;接受朋友采访,拍了一部纪录片;参加烟台公民线下聚会;参与厦门公民线下聚会。等等。

针对丁家喜和许志永的起诉书中涉及到的人物,华泽在公开声明中表示:中国公民运动网站系许志永20141月因新公民案一审判决后,为了表示对他的支持和声援自行创建的,,运营成本(域名费、服务器等)都是由其个人支付,它即不是机构网站也不是组织网站,因此谈不上 共同运营该网站;作为独立的研究者,非暴力社会运动是我多年的研究领域。非暴力社会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它涉及广义的社会正义和公民权利。华泽认为,中共当局把我与许志永和丁家喜案生拉硬扯在一起,不过是想给他们罗织所谓的组织化与境外勾结的莫须有罪名。但遗憾的是,我除了应邀为一些中国公民做过非暴力社会运动的研究成果分享之外,并没有参与过他们的任何活动。无论是2018年烟台的所谓秘密会议,还是2019年厦门的所谓秘密会议,我即不知道有所谓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公民运动非法组织,也无从加入,更谈不上是骨干成员



针对起诉书中涉及到的劳工问题关注者和研究者王江松在推特上公开表示,丁家喜的起诉书中我的名字出现5次之多,实在令我受宠若惊,愧不敢当,并仅就第一条指控公开回应三点。

王江松在声明中指出,一,“新公民运动此前并没有被任何法院或国家有权机关定性为非法组织,起诉书中却以它是非法组织为当然的前提,不知所据何法;二、起诉书中指控2017年丁家喜、许志永与“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成员王江松等人勾连没有事实依据。我在证人笔录中也反覆告知了专案组,我与丁许只于2012年的同城饭聚中见过一两次,不清楚也没参加过他们发起的那些活动。之后他们入狱,直到20183月,我们才一起倡导平等养老事宜,我怎麽就成了新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成员 (貌似还是骨干成员) 呢?有何证据? ;三、临沂市检察院在许、丁倡导和推动的“公民运动”概念下塞几个它所认定的认同者,就能轻松而成功地完成一个“非法组织”的构建?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师郭于华对于检方对许志永和丁家喜的指控,认为“这些怎么能入罪?都是好公民的行为。”

20191226日,在北京的丁家喜、在山东烟台的张忠顺、在厦门的戴振亚及在福建樟州的李英俊突遭山东警方跨省抓捕,其后当局对全国各地的人权活动人士展开了大规模的拘留及传唤;2020215日许志永在广东被抓捕。2021119日,许志永、丁家喜一案被拆分成两案分别移送至临沂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两人的罪名也由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变更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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