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市原建德县毛巾厂遭非法野蛮暴力强拆抢劫民财纪实

申诉人:叶丽娟,女,1968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010419681210162X,住所已被建德市政府官员朱欢滥用权力拆毁。

2012年,杭州市信越针织有限公司把其2004年从建德市航头镇人民政府受让的原建德县毛巾厂(以下简称毛巾厂)转让给黄国文和叶丽娟本人。2014年10月,黄国文在毛巾厂注册成立了杭州八鼓桥文化创意有限公司。2017年2月起,毛巾厂部分房屋成为叶丽娟的住宅。

申诉人一直居住于此,直到2017年9月2日房屋被非法拆除。 申诉人叶丽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获知:2017年9月1日,政府官员朱欢召集相关人员决定非法强拆毛巾厂房屋;2017年9月2日凌晨,在航头镇政府蒋哲远等人的指挥下,参与非法拆除的有:郑光明、江志高、傅远辉、姜群娣、赖琼珏等人。他们未出示任何拆除手续,未发布任何拆除公告和通知,未和申诉人达成拆除赔偿等,未经申诉人同意,乘申诉人不在家之机,强行撬门进入申诉人住房,非法搜查申诉人居所,他们搜到申诉人的港澳通行证、银行卡、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印章等物品上均有叶丽娟名字;直接造成了申诉人家里所有财物(包括家人生活照片、收藏品、借据等)不知去向;给申诉人和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与极大的精神伤害。

总指挥朱欢,是2017年9月1日作出强拆原毛巾厂决定的决策人、行动安排人、谋划人,即是作出2017年9月2日非法进入申诉人住房搜查的主谋与指使人。

蒋哲远,是负责具体实施原毛巾厂征收的航头镇政府镇长(2019年1月调离航头镇政府,任杨村桥镇政府任党委书记),是2017年9月2日非法进入申诉人住房非法搜查、非法公证的具体指挥人。江志高、傅远辉等人,是非法进入申诉人住房非法搜查、非法公证的现场操作人。

朱欢、蒋哲远、江志高、傅远辉等四人,身为政府领导,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已构成刑事犯罪。

依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包括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故我认为四人朱欢、蒋哲远、江志高、傅远辉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追究朱欢、蒋哲远、江志高、傅远辉等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浙江建德市原毛巾厂遭遇有组织有预谋的非法、野蛮、暴力拆除,非法闯入民宅搜查,建德市政府官员朱欢、蒋哲远等官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毛巾厂手续齐全,是申诉人的合法财产,建德市政府官员朱欢说拆除就拆除,竟然还非法闯入民宅搜查,抢劫住宅内财产。试问,是谁给你们的权力?你们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不当回事,你们有权有势一手遮天,土皇帝作风,你们的行为致中国的宪法与法律不顾,你们以权压法,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当今的法治社会,还有这么黑暗的政府,难道你们比法律还大?

中央政府一直强调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可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政府、航头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了吗?你们利用地方权力,滥用公权力欺压百姓,欺上瞒下,和中央背道而驰,对抗法律,灭绝人性,草菅人命,剥夺申诉人的生存权,剥夺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你们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当儿戏,你们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如粪土,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当初入党时,是怎么宣誓的?党章规定:党员要以身作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你们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申诉人是本分的居民,没犯什么法律。你们建德市政府官员朱欢、航头镇政府某些官员要灭申诉人家园?申诉人何罪之有?难道是因为申诉人没有送给你们礼物和钱财吗?

中共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报纸《法制日报》曾在2020年2月23日刊登评论员文章,有这么一段话说得很好:"把知道的真相告诉大家,是一种正义;把明白的常识告诉大家,是一种责任;把目睹的罪恶告诉大家,是一种良知;把了解的事实告诉大家,是一种道德;”申诉人现在把亲身遭遇的事实在网络上公开,揭露浙江省建德市官员朱欢、航头镇镇长蒋哲远等人滥用公权力,非法闯入民宅搜查,抢劫贵重物品,导致申诉人的家园被非法毁灭的内幕与地方政府腐败和黑暗。

申诉人强烈要求浙江省建德市官员朱欢、航头镇镇长蒋哲远等人依法归还申诉人的一切合法财产,强烈要求你们的非法行为给申诉人造成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依法追究这起非法野蛮强拆的策划者与参与者的法律责任,依法追究非法闯入民宅搜查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强烈要求这起非法拆除的幕后策划者参与者公开书面向申诉人道歉。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中央一直强调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我的生存权在哪里?

你们是老百姓心中的父母官,是地方一级政府,你们的一言一行都将影响国家的形象,公权力是否存在私用、滥用,都将影响地方政府的外部形象,公平公开公正执法,才是我国长治久安的基本国策。

申诉人叶丽娟及家属表示,一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并且向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反映,要求浙江省建德市政府、航头镇政府承担一切责任,并向有关媒体曝光建德市相关官员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与地方政府的各种腐败内幕和黑暗,滥用公权力剥夺居民合法权益的丑闻。同时向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今日头条,天涯社区,凯迪社区,新浪微博,新浪博客,澎湃新闻,中央焦点访谈,南方日报,东方在线,红网论坛,网易新闻,搜狐新闻,各地贴吧等各大网站新闻曝光,并向浙江省省长和建德市市长投诉举报,请求政府依法公正处理;并且,发帖请求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法律援助,并且向上级政府部门讨一个说法,还受害人及家属一个公道,还弱势群体一个社会公道,为盼!

申诉人:叶丽娟

身份证:33010419681210162X

手 机:1508867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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