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报告向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揭露l中华人民共和国氾滥而系统性地使用单独关押、强迫失踪,和越来越大量的法规、政策以及惯例作法,旨在让中国的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噤声,并吓阻其他人发声、争取自由和基本人权。
2021 年 12 月 1 日 - 保护卫士、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Frontline Defenders,和The 29 Principles今天向普遍定期审议提交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联合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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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2018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受了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这是联合国主持的对所有成员国人权记录进行相互审议的程序。中国收到了其他国家的一些建议, 这些建议要求中国停止任意拘留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并修改那些限制他们基本自由的法律和做法,这些基本自由使得他们能够自由行动并行使权利为他人维权。
尽管中国政府拒绝了其中的一些建议,但却接受了大部分建议,并将这些建议认定为“已经实施” ,其中包括许多涉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建议。中国政府偏离了联合国的标准做法, 但更重要的是,对实地情况的描述不准确。
独立研究指出,有证据表明,中国政府仍在广泛使用一系列法律条款拘留和失踪人权捍卫者,并允许继续执行事实上剥夺了这些人权捍卫者从事人权活动可能性的法规、政策和做法——无视中国法律中的语言,更不用说中国的宪法了。将人权捍卫者定罪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压制不同的声音,也是为了阻止其他人发声和促进基本权利与自由。
本报告
综合了这些研究,揭示了中国滥用定义不明确的国家安全条款, 判处长期监禁,利用中国《刑事诉讼法》对正当程序的限制,任意拘留人权捍卫者,将其言论和集会自由定为犯罪,并严重限制其行动。国际人权服务社根据基层人权捍卫者的报告建立了数据库,记录了这一时期至少有 851 起行政或刑事拘留属于任意拘留案例。
其他策略——尽管不那么明显,但是同样具有压迫性——根植于行政措施和法规, 被用来暂停或吊销人权律师的专业执照。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对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广泛使用秘密关押和强迫失踪,特别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允许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这些法律和做法不仅不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在国际人权法下的义务,而且也违背了中国本国的宪法。
本报告中描述的侵犯人权行为,无论是被法律认为正当的或者是在实践中被忽视,都对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造成了不断累积的有害影响。这不仅仅是尊重(或不尊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问题;中国当局的行为也导致了经济上的不安全,并经常损害人权捍卫者及其家人享有住房、充足食物、教育、身心健康、工作、宗教和文化习俗的权利,以及包括儿童权利在内的家庭生活权利。 这些情况直接破坏了习近平主席所宣称的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目标,包括中国最新的《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 所阐述的尊重和保护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报告最后提出了中国政府应采取的一系列优先步骤,以便在下一个普遍定期审议周期(预计将于 2023年进行)前改善人权保护的实施情况, 以及向各国和联合国机制提出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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