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活动人士陈云飞被以莫须有罪名判刑4年

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法院通告宣称:“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云飞强制猥亵、猥亵儿童一案依法不公开审理,并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陈云飞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法院以“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罪构陷人权活动人士陈云飞,着实令外界愤慨。





1967年出生的陈云飞,身为八九一代,数十年来参与各地公民维权行动,而长期受到监控,数十次被传唤,多次被拘留。2015年3月25日,在与20余位友人前往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的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拦截带走,3月26日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直到2019年3月25日刑满释放。

获释后的陈云飞,因声援香港、纪念六四、网络言论等屡遭到刑事拘留及取保候审。

2021年3月25日,陈云飞再次被以寻衅滋事罪拘捕,2021年12月3日在庭审中,当局变更罪名重判陈云飞有期徒刑四年。

针对中共当局的定罪,陈云飞本人曾于2021年11月专门写下致朋友们的书面声明,阐明了自己就九年制义务教育乱收费等现象的调查、向小学生推荐课外读物、传福音等,并为此遭到构陷。



附:陈云飞致朋友们:

一、对我的追诉,是构陷的,罪名由寻衅滋事改为猥亵,是在有意污名化。

二、我与小朋友的交往,是公开的、自愿的、愉快的,我在书店等公开的场合,与小朋友们讨论课外读物、了解九年制义务教育、推荐阅读好书、传福音、邀请参加念念活动,我没有任何邪念。

三、此次追诉的几件事情,在当时公安都对我进行了强制传唤,当时的结论并不认为我有违法犯罪行为。

四、此次追诉源于我对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持续关注和调查,朋友们可看我之前写的《我所知道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暗访九年制义务教育乱收费现场遭扣押》两文。

五、我对因对我的追诉需要,而造成的对相关学生的伤害表示道歉,我只是想把孩子们引向人性。

六、我自上次出狱就知道会很快再进来,我对对我的污名化是坦然的,我不会改变自己内心的坚守。

七、因为我常年坚持维权,导致我没有尽到孝,对不起老母亲,也没有尽到对妻子、对女儿的责任,我常常心怀愧疚。

八、到哪里都是工作,都可以传福音,监狱里的人,尤其需要我去传福音。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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