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松:价值与目的(中)

人生的目的


目的是一种价值意识。人对正在和已被接受的价值的意识是一种满足感、充实感,而对尚待争取的价值的意识则是一种憧憬和向往,这种憧憬和向往在哲学上称之为“目的”和“理想”(最高目的)。

说目的是一种价值意识与说目的是一种需求意识是完全一致的,因为任何一种需要都是由与之相应的价值来满足的,因此,比如说“人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为目的”与“人以追求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价值为目的”这两句话是完全同义的,区别只在于前者从价值—→需求这一角度来定义目的,后者从需求—→价值这一角度来定义目的。

我把个人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为目的或以追求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价值(为己的价值)为目的,简称之为“个人以自己为目的”,而把个人以满足他人需求为目的或以追求能满足他人需求的价值(为他的价值)为目的,简称之为“个人以他人为目的”。

“人是目的”这一命题最早是由康德提出的。针对当时的统治阶级残暴不仁、随意践踏普通人民的尊严和损害他们的利益、把他们当成供自己驱使的牛马和供自己使用的工具这种情况,康德指出,每个人都是目的,而永不可以成为他人的手段;每个人都是目的王国的成员,都有其不可剥夺的尊严。康德实际上是在展望一种理想的人与人的关系,而在现实历史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则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把他人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单纯手段或把自己当作达到别人目的的单纯手段,这是最极端的情况,通常称之为施虐狂和受虐狂。施虐狂只承认为己的价值而不承认为他的价值,一点也不顾及他人的利益和幸福,比如强奸,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而把对方看作发泄兽欲的工具。受虐狂则只承认自己具有为他的价值而不具备为己的价值,完全献身于对方,而一点不在乎自己的幸福,他在接受虐待的过程中得到一种虚幻的、病态的快乐,实际上彻底丧失了自身,比如那种心甘情愿为丈夫殉葬的妇女。

第二种情况比较缓和一些,就是在最低限度承认个人具有为己的价值和个人以自己为目的,比如奴隶主对奴隶,虽然主要把他们看成会说话的工具,但由于他本人必须依靠奴隶劳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也不得不让奴隶也满足其最基本的需求以维持其生存。要是奴隶都死光了,奴隶主自然也活不下去了。农奴比奴隶的境遇又好了一点,地主不再对农奴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农奴甚至还可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以至一小块土地。工人比农奴的境遇又好一点,他们对资本家不再有人身依附关系,他可以自主地决定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哪一个资本家。总的来说,奴隶、农奴、雇佣工人的劳动都是一种被迫的而不是自由的劳动,他们的为己的价值没有得到正当的承认,他们活动的目的主要不是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满足他人的需要,他们的价值主要在于其为他的价值而不在于其为己的价值。

第三种情况是,个人把为我的价值放在首位,把满足自己的需要作为自己活动的目的,但同时也承认别的个人对他们自己也是目的,承认别的个人的为己的价值的首要性,于是,这些不同的各以自身利益为目的的个人之间就建立一种竞争和合作的关系,而每个人都把别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这两者并不矛盾即既承认别的个人对他们自己是目的同时又把别的个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因为他本人也允许别的个人把自己当作达到其目的的手段,典型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竞争,尤其是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在劳动力市场上只有形式上的平等而实质上并不平等,而在资本市场上,在消费品市场上,都必须实行平等交换的原则,在达到自己目的的同时,也允许别人达到自己的目的,或在让别人达到自己目的的同时,也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一种契约关系和平等交换关系。在这里,个人凭自己单独的活动并不能直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必须通过交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即使自己的产品成为满足他人需要的手段和使他人的产品成为满足自己需要的手段。各人虽都以对方为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也都允许对方以自己为手段来达到其目的。这种关系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极其重大的进步。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体现了为己的价值与为他的价值的一种比较合理的关系。

但这种关系远远不是最高层次的。首先,这种关系还没有普遍化,在劳动力市场上,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不存在这种平等的竞争,在这里,工人的为己的价值低于其为他的价值,工人作为手段的意义高于其作为目的的意义,而资本家得到的为己的价值并不完全由他本人创造,其中包含对工人劳动的严重剥削。其次,即算这种平等的竞争普遍化了,也还包含有重大的缺陷。每个人单独地分散地在市场上追求自己的目的,必然导致某种程度的无政府状态;每个人并不积极地关心别人利益的实现,即算排除了尔虞我诈等非生产性的竞争手段,也必然导致弱肉强食和贫富两极分化,因为总有一些人会因为能力较弱或运气不佳或遭遇天灾人祸而落后;最后,每个人只管自己的事,则一些公共事业就无人去办,而这些事业办不好,反过来会损害个人自己的利益。可见,个人单以自身为目的而不同时也以他人为目的,不仅对他人不利,而且对自己也不是最有利的。必须寻求更高的人类关系。

第四种情况是,每个人以自身为目的并承认别人以自身为目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别人也当作自己的目的,或者说,与别人建立共同目的。这是一种最优化的人与人的关系。且以两性关系为例。性虐待和性受虐是一种病态的两性关系,还存在着强迫、服从即不平等的两性关系也不正常。彼此利用、互为手段的两性关系是平等的,但并不美好。比如两个处于性饥饿的人为了满足各自的性欲,虽然彼此对对方并无深挚的爱情,但还是同居在一起,虽然彼此都以对方为手段满足了自己的性欲,但双方都达不到最高的幸福。两个人还象是陌生人,只不过达成一种暂时的契约和合作而已,一旦有了别的机会,两个人就立刻离异了。他们之间并无深刻的本质的关系,而只有一种冷静、理智的交易或平等的交换关系。只有当男女双方不仅以自身幸福为目的,而且以对方幸福为目的时,才能发生深挚热烈的爱情。恋爱双方当然都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性爱活动仅以对方的快乐为目的,则性爱就变成一种单纯的义务、一种机械性的没有感情的活动,当然也不可能使对方感到幸福。同时,在爱情中,对方的幸福也成了自己的目的,而且只有在使对方也感到幸福时,自己才能达到最高的幸福,这时双方已经进入一种高度融合、不分你我的状态,达到幸福的顶峰状态,达到生命与灵魂的沉醉状态;这时,自然需要和主体性需要(性欲和爱欲)都得到最完美的实现,人在那一瞬间成为完全和最高意义上的人。

伟大而深厚的友谊也是一种互为目的的关系。只有当爱情和友谊这种人际关系的特点推广到一切人类关系之时,人类才能真正完成自己。

人到这个世界来干什么?他忙忙碌碌、辛劳奔波,为的是什么?我毫无犹豫地回答说,首先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的自由和幸福。任何一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如果他不从自己反而从别人或什么另外的客观存在出发,他就不成其为自我了,他连自己都不是,他还能成为圣贤、救世主、慈善家吗?真的,对个人来说,世界上没有比他自己更重要的存在了;个人是自身的最高目的,在他之上,没有也不应有更高的目的。

但是人之所以是人,又在于他并不是狭隘的、仅仅追求自己目的而把其它一切都贬为手段的,人还必须承认别人也以他们自身为目的,只有这样,人和人之间才能进行公平的竞争,而正是这种公平的竞争使每个人都大大提高和加强了自己,从而使自己得到了更大的福利。相反,单纯把别人当作工具,靠掠夺、榨取别人创造的价值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实际上只会损害以至失去自己的幸福,因为,第一,既然可以靠掠夺、剥削别人来生活,自己就可以不去努力发展其主体性需要和发掘主体性潜能了,这就导致自己的衰萎和退化;第二,把别人贬为自己加以操纵的工具,就使自己失去了平等的竞争对手,从而也失去了推动自己发展的外部动力。

所以承认他人对他自己才是目的,不仅是尊重他人,最终也有益于自己。从一个羸弱的、生产力低下的奴隶那里得到的东西必定少于从一个独立自主而生产力较高的人那里得到的东西,后者看起来是自己的对手,实际上能提供更多的可以与自己交换的价值。

不仅如此,个人的最大福利、最大的为己价值刚好在于在追求自己目的的同时也以别人作为自己的目的,这看起来是矛盾的、不能成立的,但仔细一想,就会豁然贯通:第一,彼此以对方作为目的,就减少了双方之间因为彼此疏远和冲突而造成的损失;第二,彼此以对方为目的,就能达到一种最佳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的主体性潜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人的主体性需要得到最充分的满足,从而人也达到最高的幸福。为共同目的而同心同德地创造出来的价值必定远远大于和高于只为自己目的而分别创造出来的价值的总和,因此,每个个人都能获得更大的福利。这种为共同目的而进行的合作并不排除竞争,只不过他们相互竞争谁能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体性潜能并因此而为实现共同目的作出更大的贡献而已。越是高级需要的满足就越需要尊重他人并把他人的目的作为自己的目的。爱的需要包括被人爱和爱人两种冲动,要满足这两种冲动,不仅要以自身为目的,而且也要以所爱的人为目的;为了最充分地满足创造性需要,人与人之间亲密无间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人只有在尊重他人的同时才能真正满足自尊的需要,只有在与一个同样独立自主的人的平等竞争中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在审美活动中,人与对象达到一种交融状态,对象变成我,我变成对象,同时又浑然忘掉了对象,忘掉了自我!

人并不能从根本上超越自我,正如他不能抓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到空中。所谓超越自我,并不是说使自己成为非我即取消自己的需要和目的,而是指不断地提高需要和目的的层次、不断地扩大自我的境界,由一种渺小、庸俗、狭隘、浅薄的自我扩充为高尚、丰富、博大、深邃的自我。追求自己的自由和幸福永远是个人的最高目的,为己的价值永远是个人价值的基础和核心。

人为什么、为谁追求和创造价值?这是人生目的问题的第一个层面。关于人生目的的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人应当追求和创造什么样的价值?

前面我曾说过,当个人活动及其成果满足了个人自己的自然需要时,就具有为己的实用性价值,当个人活动及其成果满足了个人自己的主体性需要时,就具有为己的超越性价值;同样,当个人活动及其成果满足了他人的自然需要和主体性需要时,就具有为他的实用性价值和为他的超越性价值。

人到世上干什么来了?现在让我们再次喝问。

对于平庸的人来说,他来到世上主要为了获取实用性价值,为此他工作并与人合作;人生的目的在于满足自然需要,维持自己在空间中的肉体生存、走完自然赋予他在时间中的距离。但是,他真的就以此为满足和幸福吗?他真的一点遗憾也没有吗?如果是这样,他为什么惧怕死亡?他为什么经常感到自己渺小无力?人之所以自惭形秽、惧怕死亡,是因为他不满足于动物般软弱、有限的生存,他希望强大有力并无限地生存。但仅仅是这种惧怕、自卑、不满、希望,不足以使他超越自己的局限性,重要的在于积极地去创造超越性价值。

人确是一种怪物,他象其它自然存在物一样是有限的、相对的、渺小的、短暂的,但他又有一种追求无限、绝对、永恒的冲动,只不过在有些人身上,这种冲动是微弱的、潜在的、未被意识到的,而在另一些人身上,这种冲动简直成为他生活的最强烈的需要和动力。人在宇宙中是渺小的、在人群中是孤独的,自然和社会把他限制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自然赋予他有限的躯壳,社会把他赶进他自己的小屋里,这使他感到渺小、无能为力和屈辱,于是他奋力超越这种空间限制,他不再用四肢、牙齿和爪子去与环境搏斗,而是运用工具来扩张自己的生存空间。他走遍天涯海角,开拓整个地球,而且试着去开拓更广大的宇宙;他走出自己的小屋,与他人交往合作,共同向自然挑战。人终于替自己创造出超越性价值系统,创造出一种价值空间,在这里,他不再那样强烈地感到自己渺小和孤独。这样人便确立了自己的伟大。伟大是对有限生存空间和人自身的有限力量的超越,是通过扩张自己而与自然、社会达成一种新的更广阔的统一。

人在时间中是短暂的,自然把他限制在一段小小的生命历程之中,死亡迫在眉睫,这使他感到恐惧和焦虑。他知道,无论延长自己的自然生命到多长,与无限时间相比,依然是有限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人生的目的就在于满足自然需要,那么活一万岁与活三十岁就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只有数量上的区别。于是他便去创造超越性价值:真、善、美、正义、平等、博爱,并通过书籍、习俗、典章、制度等等遗留下去,这样一来,他肉体上虽然早已死亡,而他所创造的价值却长久保存下来并发挥作用,这样,人便替自己创造出一种价值时间,从而确立了自己的不朽。不朽是对有限的生存时间的超越,是通过在价值上延伸自己而达到一种与自然、社会的新的持久的统一。意识到自己获得不朽的人,当他的肉体将从世上死亡时,他不再感到那样强烈的恐惧和遗憾了。

人以有限、渺小的存在努力追求绝对、无限、永恒,从而为自己确立了伟大和不朽。达到了伟大境界的人,进入了一片新的辽阔的天地,在这片天地中,他摆脱了许多外在事物、许多世俗价值对他的限制,也摆脱了许多内心的琐屑的烦恼。他专心致力于与无限的自然、与由无限个人组成的人类及其历史相沟通。他不只是关心自己基本需要的满足,关心自己眼下的周围的生活环境,而去探索整个宇宙和社会的本质与规律,并且力图按照人的最高贵的本性——主体性来重新安排、组织宇宙和社会。常人感到痛苦的事情他觉得无所谓,常人觉得无所谓的事情使他感到痛苦,而这种痛苦又促使他追求更伟大的境界。伟大的主要特征是强大、强有力,因此,伟大的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强大力量来超越许多自然空间上的距离和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比如他能制造和使用最先进的仪器,看到百亿光年以外的星系,并且能制造和驾驶宇宙飞船到太空遨游。他又以一种强大的内在魅力把许多人吸引到自己周围,使他们团结成为一种更伟大的力量。

不朽是一种时间上的伟大,是伟大在时间上的延伸。伟大的人必获不朽,这是伟人与庸人的区别。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企业家、政治家、革命家都在历史上深深地打下了自己的烙印,其影响历久弥深,他们作为某种超越性价值如某种思想体系、科学技术、艺术风格、经济政治制度等等的缔造者、首创者,对后人永远是一种巨大的启示,一种榜样,一种召唤,一种挑战。而庸人创造的价值基本上被他自己消耗完毕了,自然不可能永久留传下去。

同样,不朽的人必是伟大的人。这就把流芳百世的英雄豪杰与遗臭万年的恶汉、歹徒区别开来了。有一种人,也在追求不朽,也不想让自己庸庸碌碌地生活、默默无闻地死去,也想让后人永远记住自己,但他们终于成了罪大恶极、死有余辜的人类渣滓,因为他们不是以自身内在的魅力去吸引人,而是用暴力去征服人,不是以人格的光辉去照耀人,而是以内心的黑暗去吞噬人;他们不尊重自然、他人的本性,不通过自身与自然、他人的交流来壮大自己,而是对自然、他人实行破坏和侵占,通过毁灭对象来证明自己的强大,通过窃取对方的力量来加强自己的力量,通过攫取对方的财富来扩大自己的财富。古希腊有个叫做艾罗斯特拉特的无赖,为了使自己留名千古,竟丧心疯狂地纵火烧毁了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狄安娜神庙。战争狂人希特勒为使自己“伟大”和“不朽”,不惜发动毁灭几千万人的生命、使半个地球变为废墟的血腥战争。

但这些人实际上都是一些渺小、空虚的人,他们根本不能以自己内在的力量去创造超越性价值,因而并不能以自己创造的超越性价值推动人类进步,相反,他们是价值毁灭者,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基础,使历史向后倒退。他们并不真正伟大、强有力,相反,由于自己的内在空虚,他们不得不依赖于被虐的对象。他们之所以成为拥有侵略力量和毁灭力量的人,只是因为同时还存在着许许多多怕死的庸人和无耻的奴才,他们屈服于这些人的威逼,成为他们的走狗、帮凶、炮灰和杀人的工具。如果大多数个人都坚决制止这类人的侵略和破坏行为,如果他们得不到被他们驱使、操纵和虐待的对象,他们就成了虚弱无力的人。疯子和傻子、暴君和奴才相结合才构成一种巨大的侵略性和破坏性力量,他们一方离开另一方就会变得无能为力。幸而人类主体性在不断壮大,幸而主体性个人在不断增多,因此,侵略性和破坏性力量虽然能一时得逞,终究不能永久肆虐下去;历史虽然艰难地但也在稳步地前进,并不断把那些冒充伟大和不朽者钉在耻辱柱上,他们不是作为超越性价值的创造者而是作为价值毁灭者,不是作为历史的推动者而是作为历史的阻力和促退者,不是作为人类的精英和光荣而是作为人类的渣滓和耻辱,被写进历史。他们生时就早已腐朽,还谈得上什么死后的不朽?多少帝王将相,疯狂地追求“伟大”和“不朽”,他们炫耀武力,发动战争,随意荼毒无辜的生命,以显示自己的强大;他们为自己建造庞大豪华的宫殿屋宇,以显示自己的气派;他们还希望长生不老,以永远享受奢淫的生活;他们为自己建造巨大的陵墓,把自己的名字镌入碑铭、写进史书,妄想以此来获得不朽——但他们都被历史公正地湮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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