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遭遇强拆自杀,打了谁的脸?


一位法学教授跳楼了。
 
1月18日早上,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50岁的文学院教授庹继光从田家炳楼的10楼纵身一跃而下,当场身亡。
 
诸多同事表示庹教授的工作能力强、学术水平高、为人正直、是位“社会正义的呐喊者”,常就热点事件发声。

也是为数不多的新闻与法学双料博士后,还做过记者、律师,还当上了大学教授。
  
这样一个充满正义感的高知教授是遭受了怎样的挫折,逼着他要跳楼自杀呢?
 
他的妻子李缨认为,其夫庹继光此举或与房屋被强拆有关,“他可能是觉得没有指望了”。
 
据了解庹教授家的房子遭遇强拆,他实名举报当地官员强拆,在曾经的举报材料中,也描述了夫妻二人遭受的压力。
 
但房子最终还是被拆掉了,为此庹教授感到很沮丧,不止一次的向妻子叹息道:
 
“我们学法律,学新闻,但救不了自己”。
 
看到这条新闻时,给我第一个感觉是特别难受。
 
一位法学教授都无法维权,要跳楼以血明志,这**也太黑暗了吧,这是一出如何的黑色悲剧?
 
民工跳楼是没有退路,外卖小哥自焚是走投无路。

而拥有律师执照,却不能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拥有新闻学专业能力却无法用媒体发声,那让更多无能力、无资源的底层人民如何去维权?
 
律师遭遇强拆自杀,究竟想打谁的脸?
 
我的第二感觉就是气愤。
 
自家被强拆了,所以跳楼了,这就不该是一个法学教授该干的活儿。
 
真正的法学教授正确姿势难道不应该是,维护公平正义,看见别人家被强拆了,自己急得跳脚吗?
 
我的收藏夹里一直收藏着一副获得中国新闻摄像大奖的照片。
 
图片

2004年3月25日,一位叫倪灯财的74岁的老农民,身穿老棉袄,脚蹬黑雨靴,站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上慷慨激昂。
 
因为遭遇强拆,倪老汉三次状告镇政府,前两次均未予受理。
 
很多人劝他,别拿鸡蛋碰石头,自古以来,民告官有几次赢过?
 
但倪老汉不管不顾,他把行政诉状递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一次,法院受理了。不仅受理了,而且还引起高度关注。
 
在法庭上,倪灯财坚持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
 
他穿着沾满泥土雨靴径直走到台中间,背着双手,慷慨陈词,频频举证。
 
最终,在数百名高官和执法人员的见证下,武汉中院依法判决镇政府败诉,退还土地!
 
74岁倪老汉不畏强权、勇于抗争的故事,成为土地纠纷中民告官的典型案例。
 
为什么一位74岁的老汉能坚持不懈的维权,而当过记者、律师,还当上了大学的教授遇到强拆,维权不成就去跳楼?

自杀的一面是生命的呐喊,另一面是懦弱的逃离!
 
最近出现的新闻都特别没有血性。
 
被书记打了一耳光的窝囊的秘书长,气的心脏病发,只是默默喝起硝酸甘油,老婆去维权,辟谣说“她背着我干的”。
 
这是多么舍不得小食堂特供和头上的乌纱帽!

被打的时候不敢还手,现在又当缩头乌龟。
 
多大的官都比不上气节!
 
再看看那个接了王主任电话的卢书记,唯唯诺诺的像个孙子,制度怎么能比得上权力?
 
在他们的骨子里,只有权力的大小,地位的高低,级别的上下,至于什么平等之类,什么制度法律之类,通通都是狗屁。
 
沉雁说:


如果庹教授不遭强拆,如果秘书长不挨耳光,他俩这一生都是辉煌的,但他们奋斗一生的“辉煌”却脆弱得经不住一次强拆和一记耳光。

 
有理,但我觉得太过刻薄。
 
官大一级压死人。在强者面前,在权力面前,弱者可以选择委曲求全,为了自己的饭碗,也为了全家的生计,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但也可以选择抗争,活着才有明天,活着才有希望。
 
如果你是对的,你是无辜的,请坚持到黎明来临之时。
 
伏尔泰:“这世上没有所谓命运一说,一切都只不过是考验、惩罚和补偿。”
 
法治进程,道阻且长,任重而道远!
 
希望看到更多觉醒的倪老汉,

不希望看到更多自杀的庹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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