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独立电影拍摄者邓传彬被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判3缓5年 已获释回家

2020年7月2日,四川独立电影拍摄者邓传彬(网名晃晃)于2020年6月18日被四川宜宾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6月24日已获释回家。今天晃晃去做了身体健康检查,身体状态都好,甲状腺也有所控制,晃晃感谢大家对他的关注和支持。

邓传彬,四川宜宾人,是一位独立电影拍摄者及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行动者。他曾作为艾晓明的助手拍摄乌坎事件,在乡村红丝带行动中帮扶河南艾滋病病人,并参与了众多公民围观事件,如围观王荔蕻开庭案、山东陈光诚案等。自从2016年符海陆、罗富誉、张隽勇及陈兵等以“铭记八酒六四”白酒纪念六四被捕后,酒便和六四纪念扯上关系。酒案四人在不审不判的状态下被羁押近三年,终在2019年4月开庭,陈兵判刑三年半,其他三人被处以缓刑。而在2019年5月16日邓传彬仅仅因为在推特上传了一张六四酒案酒瓶照片。随即他被国保带走,后刑事拘留,被控涉嫌寻衅滋事关押了13个月。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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