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调的是,声明人2014年3月在黑龙江被建三江农垦公安酷刑后,有解放军二炮总医院(现火箭军总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现陆军总医院)等的诊断为证:十余根肋骨骨折。
在七星拘留所后期,所医每天都会给声明人喷药,以至于被放出时受伤部位外表已很难看出。不仅如此,声明人离所前还被迫签下身体如有伤害与拘留所无关的文书。
苏州市中级法院合议庭成员(吴继华、辛以春、纪长波)在政治构陷戈觉平的过程中肆意颠倒黑白、公然采信不实证词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当事人的人权,也对案外人的声誉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声明人坚信,苏州市中级法院的主要头目及合议庭成员有朝一日必将为这一判决承担应有的罪责。
特此声明。
2020年6月24日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