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住所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109号
法定代表人:马景亮 局长。
事件一:
2021年11月24日,举报人因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遭遇暴力强拆偷拆的案件前往南京省高院咨询案件进度,同行的还有苏州周金丹(花锦村430号强拆案件)沈龙虎(金光村小角里5号强拆案件)苏州刘阿姨等等都各自去南京省高院办理事务,当天中午11:31众人到达南京站刚下火车就遇到姑苏区信访局领导及一众特警的拦截,在无任何理由和无任何法律授权的情形下,限制人身自由。更是以办理公务为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该行为就是害怕举报人去上级行政单位揭发犯罪事实而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件二:
当天在他们非法拦截的过程中一名特警殴打76岁老人周金丹头部至其抽筋昏迷,掐其人中后送往南京协和医院救治!殴打举报人本人张妹珍并推倒砸至轮椅,导致我腰部受创,当场眩晕呕吐无法站立。请问姑苏区信访局带领的特警有什么权力打人是受谁指使?殴打女人和老人,当天在南京板仓派出所报案登记。
事件三:
事发后举报人及众人一致想去见周金丹老人,非常担心其身体情况。结果在派出所门口再次遭遇非法拦截商量无果后忽悠众人美其名曰上车一起开车去医院探望结果把举报人等人骗上车后直接押回苏州。在车上举报人表示因受伤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没人管其死活。有的只有他们的领导任务!当天晚上9点后车辆到达苏州并且把举报人押至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城北派出所内,不顾举报人身体状况再次对举报人无理由进行6天的非法拘禁。没有相关法律授权私自拘禁举报人把“地当床,天花板当被”该行为很明显就是非法拘禁!2021年11月16日苏州市姑苏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举报人张妹珍9日非法拘禁一案,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多次借着“扰乱中N海,周边公共治安多次被训jie”为由对举报人进行栽赃陷害和打击报复。举报人为此提供了BJ公安局天A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的信息公开回复训jie”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这不是栽赃陷害打击报复是什么?手法何其相似“集体地上的宅基房居然可以用国有土地文件来摧毁”。简直难以置信!
姑苏区政府强拆我的房屋土地及财产,想的不是如何去解决问题而是反其道行之加深公民矛盾,处心积虑的通过栽赃陷害和打击报复来实现“以权压人。一句“吃亏是福”就能掩盖犯下的罪行?能够解释殴打老人和女人也是合法的?反而举报人去北京依法维权就要受到打击报复?一句“吃亏是福”家产被抢就活该睡大街流浪度日?一句“吃亏是福”农民就该被欺凌?如此行为比“与民争利”有过之而无不及!
综上举报人强烈要求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依法行政。你们应该为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而不是反其道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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