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本人因课堂风波被停课,引发与校方旷日持久的争端。10月19日上午,因心力交瘁,我在校教工群发表声明,认输退场,终结争端。傍晚,在校办目睹校方对省委巡视组的最终回复材料,郁愤难平,再次签署“不满意”的个人意见,为争端画上一个不圆满的休止符。
事件处理,罔顾事实,无视程序,徇私偏向,践踏师严。对我,是个悲剧;对学校,是种悲哀。事过境迁,我愿摒弃恩怨情仇,从他者视角,冷静反思,理性分析,并延展探讨更有普遍性的深层问题。
详尽实录并分析这一事件,于我,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如能引发大家对当下高校生态有所关注,心愿毕矣。
本文先概述事件经过,再从视频拷贝、调岗公文、课堂审查和学生处理四方面展开,最后是结语。
一、经过
课堂概况:2021年4月28日,本人在建规院1801403班上《建筑文化概论》第一次课。首先介绍考核方式与纪律要求,然后通过中国古代道与术的关系,着重谈专业学习中哲学思维的重要性,谈如何开阔视野,融会贯通,养成思考习惯;再谈,若不能触及哲学思维,退而求其次,也应在专业上精益求精;最后,引用维特鲁威、海德格尔等名家论述,阐释建筑安顿身心的本质。整个过程,无涉政治,亦无任何不当政治言论。
课中,主要因“日本人精益求精”一语,引发一李姓学生拍桌骂娘,并课后举报。
事件主要时间线:
5月8日,校方叫停上课。何副校长等召见本人,询问详情,未作定论;雷副校长称尽快答复。其后两月,静待无音。
7月12日,人事处张处等召见本人,称经九部门联合调查,结合往年学生举报等情况,建议本人外出访学,两年后经考核重返教学岗位。我当场拒绝,指出应就事论事,往事校方都有调查和澄清,本人无过错。会后写申辩十条提交。
7月15日,因本人不接受访学及课程进修等安排,张处找内人斡旋,提议转岗图书馆。我谨慎同意,提出弹性坐班、保留教学权利和对4.28课堂作结论三条件。商谈无果,拟定开学再议。
7月20日,人事处发文(附后),对4.28课堂定性并确定转岗。此文未告知本人。
8月29日,张处和我谈妥转岗图书馆。其后因坐班条件出现反复,我最终于9月13日去图书馆上班。
9月2号,分管意识形态的何副书记找内人了解情况。第二天,考虑她4月刚从南华大学调来,我前往递交说明材料并介绍详情。一番长谈,不欢而散。她最后表示提交教育厅,后来照办。
9月22日,因学校一直不处理学生,亦未解释缘由,我申诉到巡视组。
10月14日,我首次见到上述文件,震惊不已,随即向书记校长指出文件存在的问题,要求撤销课堂定性,同时反映至巡视组。
10月17日,学校答复巡视组,称系依规处理,我签署“不满意”的个人意见。再赴巡视组长谈五小时,巡视组支持撤销课堂定性。
10月19日,如开篇所述,再签不满意。剧终。
二、分析
校方对巡视组的回复分视频拷贝、课堂定性、上课权利、学生处理四方面,本文以此为线索展开。第三部分上课权利没有深谈必要,我转谈与之相关的课堂言论审查问题。(因校方回复材料我只浏览一遍,现凭记忆转述,但观点不会有误。)
(一)视频拷贝之争
课堂视频是4.28事件最直接证据,我从一开始就要求拷贝,但校方多次拒绝,最终对巡视组的回复是:咨询了律师,不能拷贝。我认为这一拒绝,不合情理法理。
事发后,校方多人查看了视频。7月12日的会上,校方主要谈以往情况,4.28课堂聚焦一句言论:“在西方人看来,马克思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家,而主要是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这句话是学界常识,并无不当。何副书记咨询了专家,相信已有定论。另外,我在课堂上言及中国当下与传统的断裂,举例国外师生恋违法、爱因斯坦等,他们也有记录,大约认为不当。
7月15日,本人向张处递交拷贝视频申请,理由是:“课堂言论不可断章取义,需结合具体语境才能准确理解。作为当事人,本人需回看教学视频,体验课堂语境,提出自己对相关言论的理解,以作辩护和回应。本人不能把握的,尚需请权威人士予以评判”。
这一申请以“课堂视频是教学资料”为由多次被拒,本人要求签署“拒绝”的书面意见,未果。(此后,本人多次提出:让建规院全体或部分老师查看视频,投票裁决此事,本人服从结果,无回应。)
校方的拒绝,缺乏基本法律依据。
教室监控所拍视频,短期储存,滚动覆盖,仅用于监督和查证,是证据而非教学资料(即便是教学资料,著作权一般由作者即教师享有,单位仅在作品完成两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在本次课堂争端中,视频是揭示真相、澄清事实的最直接、最重要证据。
作为争执的双方,本人与学校在法律人格上完全平等,都拥有运用课堂视频这一公共证据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况且,这是本人上课视频,不涉侵权和隐私,不涉任何机密。
校方称视频不能拷,只能看;但是,为解决纠纷,我更需要延请其他权威专家鉴定评判。何副书记已找人鉴定有关言论,我同样有此权利。
校方为何坚拒不给?原因大约有二:学生多次骂娘场面火爆,一旦公开会引发围观舆情;事件处理不公,视频一目了然。这两者,都是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
学生闹事,是小恶;处理不公,是大恶。现在,为了防止这两种恶的曝光,不惜采用罔顾法理和常理的手段,这是比前两者都更大的恶。前两者是个别的,后者是普遍的。在法治思维中,无论可能的结果是什么,都不得以任何不当手段来防范和阻止。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乃法治常识。
领导多担心舆情,习惯“舆情管理”——为平息事端,不讲原则,只求目的。殊不知,以“恶”掩“恶”,叠加矛盾,会造成更大问题。
“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还必须被人看到。”公平公正和公开,是大道之行。高校是文明之地,应讲规则、循程序、说道理、遵法理,争执应是君子之争。如果管理者把学校当成权力机构,店大欺客,那么,普通教师就身如蝼蚁,必被踩踏。纵然有理,也无处说理,无人说理。此种现象屡见不鲜,依法治校,任重道远。
(二)调岗公文之错
10月14日,本人发现校方已于7月20日出台调岗文件,立即指出其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求撤销课堂定性。我告知巡视组:可以到图书馆,但不接受不实课堂定性;可以暂不上课,但要拥有上课权利。
10月17日,我在校方回复巡视组的清单上签署了“不满意”的个人意见。巡视组再次反馈,要求立行立改,校方在10月19日最终的回复中,仍只字未改。
我对公文中的问题分析如下:
在程序上,存在着没有告知当事人、没有通知申诉权利和期限,以及行政领导无权审查课堂、决定教师下课等问题。
学校文件对教师停课有详细规定,包括判定、申诉和仲裁等系列环节。让若干行政领导查看视频,决定停课,不合基本程序。
课堂风波发生在建规院,按程序应先由建规院内部处理。如要停课,亦应由建规院提出并执行相关停课程序。若有异议,再提交学校。但本次事件,开始即由校方接管,建规院作壁上观,不合常规。
在学校层面,教师停课,应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涉及学术问题的,由学术委员会决定。各位委员查看视频,质询并允许教师自辩。在事实清楚、观点明确的基础上,投票决定。若不安排教师现场答辩,公示后也要告知其申辩权利和期限。
让教师换岗,于领导是小事一桩;但是,对当事人,讲台是他的用武之地,教学是他的事业生命,停课就是巨大惩罚——“时代的一粒灰尘,落到一个人的头上就是一座大山。”
让行政人员审查课堂并决定停课,这是行政权力对教学和学术内部事务越俎代庖的深层干预,反映了浓厚的行政化管治思维,以及权力意志下罔顾规则的人治色彩。
在实体上,该文没有任何证据材料支撑。
文件中这样表述:“李剑同志教学水平和能力欠缺,在课堂上不能较好地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何,达不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要求。”
这里,涉及教学水平能力与政治倾向两个问题,都只有空洞定性,没有援引任何具体条款,也没有任何呈堂证据。我多次向汤校长、何副书记和人事处索要让本人下课的书面证据材料,包括提交教育厅材料中对本人的指控部分,均遭拒绝。
法庭上必须公开展示所有证据,并由对方质证,否则是无效证据。判决文书中,必须要有确凿、认定的犯罪事实,对应相关法律条文。如此,才能罪刑相当,依法判决,这是法治常识。
关于教学水平和能力,我调进城院,已经过试讲等系列考核。后来,上百人次听课,包括各部门领导,没有任何人提出教学有短板。现在,仅凭一节课,就由几个行政领导断言“欠缺”,拍板下课。
关于课堂言论政治问题,迄今,学校和巡视组没有任何人提出哪怕一句确凿的言论错误。
所谓问题,按校长的说法:虽然没有涉及制度政策,但总是说外国的好和中国的差。即,虽没有政治问题,但有导向问题。具体到4.28课堂,综合历次谈话,我所知道的,大约就是:“中国人马虎”“日本人精益求精”“中国文化没有超越性”“当下与传统的断裂”以及上述对马克思的评价等言论。
我多次解释,我是哲学出身,哲学就是深度思考,思考产生问题意识。而且,我关心时局,见闻较多。我在课堂上确实分析了很多国内问题,也介绍了很多国外优长,但这并非妄自菲薄,崇洋媚外;而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我在课堂上并非只赞外国的好,而是实事求是,力戒偏颇。我多次盛赞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成就,认为可与历史上屈指可数的盛世相媲美。
我向领导解释,爱之深责之切;我爱我的孩子,所以总是批评她。对国家民族,只有满怀深沉挚爱的人,才会批评她的各种问题。如托马斯·杰弗逊所言:“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人生中,难得的是益友、诤友和畏友,只有他们能道义相砥,过失相规。
在一份自辩材料中,我援引了鲁迅先生几段赞扬日本人认真,批评中国人马虎的文字,并评价道:“鲁迅一生都骂中国人,平心而论,很多有失刻薄;但是,他被誉为民族魂,是因为他深爱中国,深爱中国人。他对国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以常作愤激之语。若有好事者挑出他的某句话,批他偏激,批他抹黑,批他负能量,只能证明自己的无知无畏和无耻。”
所有领导都强调课堂要正面引导为主,这话当然不错。但正面负面,不能仅从话语字面意义去判断。比如,我谈死亡哲学,这是最“负面”的幽暗话题;但是,没有对死的沉思,就没有对生的理解。向死而在,洞察人生的有限,才能有意义地抉择,更积极地践行生的价值,这恰恰就是正面引导。老子祸福相依,有无相生的对立转化思想,尼采的名言“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曲折地接近自己的目标,一切笔直都是骗人的,所有真理都是弯曲的”,都能说明这个道理。
《易经》有言:“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 欧阳修说:“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赞美不等于正面,批评不等于负面;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这些都是基本常识,但很多人还是将批评和问题关联到负面导向、抹黑攻击、别有用心等,这是物质主义时代非常肤浅的表象思维,也是一种讳疾忌医的不自信心态。我曾反问众领导:医生说你有高血压,这句话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王顾左右。
课程思政,是要求老师用隐而不现的方式,将主流价值渗透进专业课教学,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熏陶。如果异化为简单扭曲的教条——不能说外国的长,不能说本国的短;即使说,也要用春秋笔法,层层铺垫,迂回表达;那么,对于很多老师,尤其理工科老师,就是超高难度的挑战,因为书上多数公式是舶来品。
赞美,高枕无忧;批评,风险随之;于是,宁左勿右,只唱赞歌,不说真话,成为趋利避害的现实选择。老师讲课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任何扬人之长,补己之短的言论,都可能招致风险,祸及自身。为了自保,不得不照本宣科,照猫画虎。只有四平八稳,平庸寡淡,才无懈可击,无空可钻。
如此倒逼下,课堂的生机被扼杀了,多元化的声音消失了。单一的信息茧房,沉闷的课堂氛围,只会让学生愚昧而自大,疲惫而空虚,偏执而狂热,这就走到了立德树人的反面。
(三)课堂审查之苛
关于本人上课权利的问题,校方的回复是:有上课空间,视本人在图书馆的政治表现而定。
我热爱教学,也颇受学生欢迎;但六年来风波不断,疲于应付;尤其经此事变,已心力交瘁,意兴阑珊。教室是公众场所,课堂言论,公开透明,我不拒绝任何质疑和辩诘;棋逢对手的过招,更是一种享受。但对课堂言论的严苛审查,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我百口莫辩,疲惫不堪。
权力话语的逼问:审查课堂言论的多是行政领导,他们固然多有学术背景,但因专业不同等原因,与被审查者的交流往往不在同一频道,导致权力话语和学术话语的错位。权力话语,简单有力,咄咄逼人,只求字面压人,并不顾及背后义理。一旦交锋,权力就是不败之真理。
多位领导质问:为什么别的老师一辈子没人举报,你被举报好几次?其潜台词就是:学生举报,你就有错。对此,我很想反驳: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但是,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
5月的调查会上,我详细介绍课堂内容后,人事处张副处义正辞严审问:你的课堂,教书体现在哪里?育人又体现在哪里?——这样的天问,我无言以答。
我说日本人精益求精,被领导批判为:以偏概全。因为不是所有日本人都精益求精——这样的逻辑,我很新奇。
有领导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学生闹事,你要反思自己的问题。这种思维,似是而非,大谬不然。以至我回家谈起,小女立即反驳:一个巴掌扇在对方脸上,也很响亮……。鉴于这种说法的普遍性,我在建规群里作了细致分析:学生闹事确实可以追溯到老师的原因,但“原因”是事实判断,并不直接等同于价值判断的“责任”。
对于我,权力话语的审问颇有渊源。15年刚进校时,我在课堂上说:“地主不等于坏人,坏人不等于罪犯,罪犯不等于可以随意剥夺其财产”,这是在分析国人没有保护私有财产传统时所引的一个例证,被权力之口定性为:替地主翻案,否认土地革命。其后群起而攻之,掀起大批斗。
放大镜下的审查:本人上课多是乘兴而发,脱稿而讲。课堂视频,一旦审查,每句话都被侧耳倾听,寻其微言大义,让人无所适从。人不是神,口语表达都有模糊性多义性,经受不了咬文嚼字的推敲,这也是领导喜欢念稿的原因。放大镜下,纵是绝世佳人,每个毛孔也是污垢。如果刻意找茬,任何老师都无法上课。所以,观其大略,不拘枝蔓,实在是一种读书和读人的古老智慧。
前述对马克思的评价,在当时语境中,只是为了告诉学生,学习了马原,并不意味着就形成了哲学思维。这本是清晰的表达意图,为了挑刺,寻章摘句,让人无语。
在巡视组,我看到校方提供的一叠材料,包括刚进校时同行的听课记录,说我黑板上没写几个字;听到他们对我家人的了解;甚至我的复旦导师俞吾金先生名气很大,竟也知情。这种翻箱倒柜的起底,让人惶恐。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人能经得起事无巨细的“挖祖坟”。
断章取义的解读:一个杀人行为,脱离情境都无法判断是否犯罪。一句话,从具体语境剥离,更是无法评判对错。话语的字面意义和语境意义,多有差别,甚至截然相反。口头语言转换为书面文字,脱离表达时的生动语境,意义和效果,自不一样。韩愈说:师其意,不师其辞。诚哉斯言!
何副书记告诉内人,我反感中国传统文化。内人说,这应该不可能,他最疼爱女儿,女儿很小时就给她讲论孟,教她唐诗宋词——领导如是想,大约因为我在4.28课堂言及,中国是实用文化,注重现世利益,然后她就简单判断了。
上纲上线的发挥:一句寻常话语,动辄引申,与国家尊严、民族大义、政治正确联系起来,让人无所适从。
我说港珠澳大桥运营亏损,本是顺口一说,遭到学生举报,引发轩然大波。很多人认为,大桥关乎国家形象,举例不当。
我说国人马虎,本是生活中触目可见的事实,可被认为冒犯民族尊严,不得不以鲁迅话语作挡箭牌,并着墨自辩:“在文化特质上,中国是伦理文化,而非科学文化。琢磨的是人,而非宇宙,因此并不需要严格的分析;中国人偏重形象思维,而不是抽象思维。几乎所有中国人,全然不知逻辑为何物。这就注定了,中国人在严谨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缺陷”。
以讹传讹的误解:因认知不同、思维有别、理解偏差等因素,一句话,口耳相传后,往往会增减、改变、甚至完全扭曲。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前述关于马克思的话,甚至看过视频的人,都有转述为缩减版的“马克思不是哲学家”,一句寻常表达成为不当言论。
校长问,你说过支持日本人排放核废水吧?我断然否认。真实情况是,学生挑衅几次后,当我言及日本人精益求精,他再次以日本排放核废水怒怼。我说涉及复杂地缘政治,我不跟你讨论核废水,但提供一消息,国际原子能机构同意排放,这机构副主席就是中国人。该生当时不是请教,而是对抗式质问。在此境况下,我以此反击而已。
防不胜防的举报:这些年,高校举报之风愈演愈烈。我来校六年,曾被学生举报四次,再加这次。尽管校方之前都有调查,以证我无罪而告终。但一旦有事,不分由说,这些举报又成罪证,劈头而来。三年前,我曾怒不可遏写下一文《学生举报不是老师的原罪》。
学生举报,可以放言无忌,没有任何约束。举报受到鼓励,成了报复老师屡试不爽之杀手锏。一言不合,一眼不顺,立马举报。上课一挨批,下课就举报。老师呢?一有举报,未审先判就是戴罪之身;再有举报,罪加一等。即使查无实据,也是众口铄金。老师为防祸从口出,不得不噤若寒蝉,谨言慎行,不敢分享前沿学术,不敢倾谈真知灼见。
古人云:“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师者的存在,自有其不易之标准,非为迎合学生而降格以求。正义的天平,不是无条件倒向学生,学生也没有评判老师的终极权力,这都是人间常识。但在现实中,领导为防舆情,往往为举报所绑架,迁就学生,施压老师,息事宁人。
这种恶劣的举报制度,摧残了师生人伦,放大了人性恶端,毒害了学生心性,泯灭了教师热情,制造了彼此猜忌、人人自危的氛围,对教育生态构成了致命的戕害。其祸深重,无远弗届。每念至此,感慨系之。
在这严苛而反智的环境下,尤其是我,其实已经没有了课堂言说的空间,我感到深深的悲哀。我告诉校长:“我有教师职业伦理,要我在课堂上一味照本宣科,整天说些正确的废话,怎么可能?”作为一个前教师,我诚望,高校在课堂管理中,应遵循基本的教育规律,保持较宽松的言论空间和学术自由,为师生营造面向真理而不是教条,面向知识而不是规矩的氛围。毕竟,国之希望在民,民之创造力在教育,教育是灵魂的唤醒和自由的生成。
(四)学生处理之谬
关于学生的处理,校方对巡视组的回复是:口头批评加书面检查;建规院在过去数月已多次批评该生。
学生课堂嚣张闹事,校方近半年不闻不问。在本人举报到巡视组,多番催促之下,最后才给了一个最轻微的处理,这是整个事件最不可思议之处。
先稍加回顾经过。
7月12日,张处代表学校表示要处理学生,其后无动静。同一天,我在申辩中说:“该生三次挑衅、四次骂娘、并有摔门摔桌椅之行为。其态嚣张癫狂,令人瞠目结舌。请问,有视频为据,一个小时就可水落石出,为何两个多月按兵不动?该生究竟何方神圣,得享金刚不坏护身符?”
9月4日,我向何副书记提交申请,要求解释为何久不处理。同时私发校长,他回复正依规处理。
9月12日,我偶遇何副书记,问此事,答:张处不在校,处理学生和处理我相互关联。对这种捆绑,我在建规群里说:“魔鬼在细节中。按此逻辑,是不是老师言论不当,学生就可以替天行道,在课堂上大义凛然地骂娘?”更何况,学校7月就已处理本人。
9月13日,我申明,一周内再不处理,将向巡视组举报。
9月22日,我举报至巡视组,请求关注。
9月28日,我发信息给校长:“至今天,4.28课堂事件已过去整整五个月!这个嚣张狂妄的学生,到底和哪个领导有着牢不可破的利益关系,以致校方可以置师道尊严的基本伦理于不顾,弃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如敝履,不顾形象为之袒护!湖南城市学院,还要不要方寸的遮羞布?!”
10月12日,我面见校长,问究竟怎么办。他表示要处理学生,道歉要求也合情理,随即电召分管学生工作的袁副校长商议。
10月13日,我问袁副校长处理情况,他说还要看视频,继续调查;因学生只是表达方式欠妥,初案就是口头批评;道歉之事,还要讨论。我问为何五个多月不处理,他说建规院领导已批评。我追问是何人,他让我打听。
同一天,我在建规群求证:哪位院领导曾批评该生?无人应答。
同一天,何副书记路遇内人,提议说,要学生道歉,我得先向学生道歉,因为闹事因我言论而起。内人拒绝。我获悉后在建规群里说:“这种说法让人震惊。对于闹事学生,这是老母鸡对小鸡般的庇护”。
10月15日,何副书记到图书馆找我谈话,再次声称,要让学生道歉,我得先道歉。我怒不可遏,摔门而走。
10月19日,我见到上述回复方案,系最轻处理,没有道歉,没有处理公文。
学校对闹事学生的处理,其过程是久拖不决;其结果是轻轻放下。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解释。魅影曈曈,诡异莫测。法律界有句古老的谚语——迟到的正义已非正义。错过时效,正义就已永远失去。无论怎样补救,只是聊胜于无。若最终还是敷衍,那就等而下之。
该生系南华大学子弟,其他情况,一无所知;坊间传言,不想臆测。我想,无论什么背景,如此处理,出人意料,突破底线,颠覆人伦。
事发后,我对处理学生一事多有督促,并非对其本人怨愤有加;而是,对我和对学生的处理,在校方逻辑中,是跷跷板的两端,此升彼降。如何权衡,事关公道。
太史公日:不辨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很遗憾,校方完全没有做到。这一处理,对学生、老师和学校,是满盘皆输的结局。
这一处理,是对学生的极不负责。
这种处理如其说是警示,不如说是纵容。校方护过不悛,学生必遗患无穷。课堂上可以骂娘,社会中就可以动刀。孟子说:“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曲突徙薪,才能防患于未然,扼杀于未萌。父母之护犊,情有可原,但学校应有坚定的教育理念,超越人情利益之纠葛,对学生成长负责,施以合理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马卡连柯语)”,人性之中,一半天使一半魔鬼,惩罚是扬善抑恶,让学生对失范行为行己有耻,对合规行为心存敬意。惩罚是为了人格的健全,本质上是一种善。
对广大学生群体,这种姑息影响深远。教育之惩罚,必须贯彻平等性原则,所有犯错者的责任都必须无差别追究,不得因人而异。学生狂骂老师,老师被逼下课,学生太平无事,这让全校学生见证的是特权的威力,是老师的屈辱,是公道的废驰,是教育的苍白,是学校的斯文扫地。或许,这一事件,将提前终结他们的青春梦想,终结对公平与正义的持守,终结对真善美的信念。
“人类教育最基本的途径是信念,只有信念才能影响信念。(乌申斯基语)”教育须有信念,没有信念,教育只是教学技术。这一处理是对信念的摧毁,长此以往,他们会倾向于另一种价值观,会习惯玩世不恭,会信奉丛林法则,会追求位高权重。在此,我想到培根的名言:一次不公的审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污染了水流,不公的审判,污染的是水源。
这一处理,践踏了师道尊严。
“君师者,治之本也”。师在中国传统社会地位尊崇,尊师是社会治理的根本。在五伦中,师生乃父子一伦之扩充延展。“学缘不亚血缘亲”,师者肩负着人文教化的社会责任,在学生的自然生命之上,再加一重精神生命。师生关系正常,君子和国民才得以养成。
师生关系需要双向美德的贞定,教师要立德树人,学生要尊师重道。学校前书记李建华曾说:“老师和学生尽管平等,但老师毕竟是长者、能者、贤者;长者为大,能者为师,贤者为尊,这是为人处世的常识。这点常识都没有,不配当学生。”此乃金玉良言。
学生良莠不齐,课堂辱骂老师,并不罕见。但学校一众领导,冒全校大不韪,公然偏袒学生,只会让所有老师看在眼里,寒在心头。事发后,很多老师都在观望,一建规院老师在群里说:“如果对于如此不尊重老师的学生,学校都不予处理的话,作为一名老师,我感到寒心”。毕竟,教师群体,唇亡齿寒,荣辱与共。
教育是需要充满信心和热情的事业,只有激情的课堂教学,才能够使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教育事业满腔热情,不惜付出全部心血的老师,才能点燃青少年心中永远不灭的明灯(池田大作语)”。当老师热情不再,身心俱疲,其教学必然沉闷乏味,学生原本可能得到的灵感启发、思维锻炼、人格熏陶,均为镜花水月。毕竟,“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召唤另一个灵魂。(雅斯贝斯语)”
这一处理,扭曲了校园管理秩序。
我在申辩中说:“学生课堂闹事,长久不处理,棒子却打在老师身上,第一时间叫停授课,这是什么思路?灭老师威风,长学生志气,让他愈发有恃无恐?让他以扳倒老师而自鸣得意,炫耀于同学之间?如此践踏师严,对全校师生,对教育生态,意欲施加何种影响?”
学校管理者,对于学生违纪行为,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是权利,也是义务,因为它是维护教育活动正常秩序之所需。“为纪律赋予权威的,并不是惩罚,而防止纪律丧失作用的,却是惩罚。(涂尔干语)”没有惩罚,秩序必然紊乱,遑论师生伦理。
一种管理行为,要考虑全局性、潜在性影响,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眼前不见长远,只见实不见虚。这考验的是管理者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准。“领导学校,首先是教育思想上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上的领导(苏霍姆林斯基语)”。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较之老师与学生,因为行政权力的加持,学校管理者居强势地位。“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亚里斯多德语)”。权力是公器,是用来服务教学的。公器私用,滥用赏罚,必然破坏公道。依规管理,赏罚分明,理顺和构建教师、学生和管理者的基本秩序,才能良性地引导全校的学风和教风,营造风清气正书香满园的氛围。
三、结语
质言之,校方的处理,任权而为,畸重畸轻。对于我,是陨雹飞霜之不公;对城院声名,亦是自毁长城之妄举。
此事我已放下,权作一次灵魂的洗礼。悲伤是人类所能企及的最高情感,或许,这是命运馈赠的礼物。终结争端后,有毕业学生送我一段圣经话语——“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我惭愧,我感动。
在图书馆满目的经典前,我感到了时光的虚度。往者已矣,来者可追,我要与这些伟大的人类灵魂对话,用他们的利斧,劈开心中冰封的大海。
对制造不公的校方人士,我有愤恨,也有悲悯。我想说:
追求私利,人性所趋,天经地义;但是,权力疯狂,不当之用,足可反噬自身。老子有言: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也许,有人不为其私,仅为捍卫心中的宏大主题,在所不惜践踏一个平民教师的尊严。请记取罗素的话:我渴望任何一个国家、种族或主义,都屈服于每一生命个体的自由、价值和尊严之下。
最后,再真诚地奉赠一句古希腊箴言——施行不义的人,比遭受不义的人,更为不幸。
愿你们今生,或者来世,能够明白。
李剑
(17773740556,微同)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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