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刘元明网络发帖遭博爱县鸿昌办事处断网、删帖、威胁恐吓

【众讯2021年10月22日消息】:河南省博爱县鸿昌办事处芦桥村村民刘元明,合法房产要被政府强拆,在网上发帖呐喊,被当地政府采取剪断网线、强行停电、威胁骚扰家人,并通过技术手段删除网络刘元明撰写的网络文章。

现年68岁的刘元明,世代久居博爱县鸿昌办事处芦桥村,他的房子租给了一家合法经营开办的残疾人按摩中心(盲人按摩实习就业场所)。10月9日,政府发出通知限期5日内搬离,如若到期不搬,就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拆除。

刘元明为了保住房产,就在网上发帖,博爱县鸿昌办事处防止事态扩大,就以非法占用农耕地属违法建筑为名,开始滥用职权,越权管理强行让盲人按摩中心的门面房关门, 让电力部门剪断电线强行停电停网,还约谈刘元明的儿子,威逼诱利。最终还通过公安系统,删除了刘元明在网络上的发帖。

据悉,目前涉及被强拆房子的土地,从1997年开始就归刘元明使用,面积近800平方,建筑全部是平房。30年前是村里的纸板厂,后来经营不善,又因为距离县城有一定距离,没有投资价值。政府为了这块土地合理利用,就鼓励村民在此地发展养殖业,刘元明家开始养猪和羊。

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发展,县城经济范围扩大,曾经修路还占据了刘元明的部分猪舍土地,最终也给予了他一笔赔偿金。没拆的养猪场仅靠大路,养殖太脏导致臭气熏天。2015年经鸿昌办事处芦桥村委会研究决定,让刘元明养殖基地的旧猪舍改建成门面房,理由是滨河路修通了,可以美化环境,同时改变经营模式。

刘元明觉得可行,到处借钱,最后花了四十多万元,建造了现在的门面房。房子以南一排十多家也都改建成了门面房,多数是出租给别人做生意使用。

现在,租客、收入都稳定的情况下,却被告知建筑违法要强拆。从1997年开始刘元明和隔壁十多间铺子就一直给村里交缴着租金,如果建房违法的话,当你村委会开会讨论的结果算什么?鼓励和支持村民建立门面房的会议结论又算什么?这些年交给村委会的费用算是什么费?

尤其是那么多门面房,唯独要拆刘元明一家,这是选择性执法,还是门面房生意好,被地方某个官员盯上了?

"你有删贴的权力,我有发的自由!我先把实情告知大家,如果这个圈子不能主持正义,我就发到全国去,我的房子既使政府要拆,我要求依法合理拆除!"

发表评论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