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讯2021年1月14日消息】著名民运人士、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原定2021年1月13日通过视频形式开庭,因沈良庆坚决拒绝法院的远程视频开庭,并要求现场开庭,最终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开庭前夕,1月12日辩护律师纪中久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沈良庆,并就包河区法院决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视频开庭”征求其意见,沈良庆当即写下《现场开庭兼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书中申明:申请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案情重大复杂,涉及较多电子文件,甚⾄涉及⾮法证据排除。并依据最⾼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作的通知》第⼆条“当事⼈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审理有关规定的,法院可以中⽌诉讼”之相关规定,要求现场开庭并延期审理。
法院的答复是由于疫情,决定延期审理。
随即,纪中久律师向包河区法院递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申请对当事人沈良庆的全部供述进⾏⾮法证据排除。
其理由为,沈良庆因发表⾔论被以寻衅滋事罪⻓期⾮法关押。沈良庆在警方没有出示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被强⾏戴⿊头套拘押。关押期间侦办单位不告知办案⼈员部⻔、身份,不告知关押地点;被⻓时间固定在审讯椅上连番疲劳审讯;侦查⼈员持⽂章、图⽚等内容对其进⾏诱导性审间,存在逼供诱供。
此前,纪中久律师曾就推特的管辖权提出质疑,在法律意见书中律师阐述的理由包括:推特Twitter是一家美国社交网络及微博客服务的公司,该网站不能从中国直接登录浏览;推特上言论自由审查权的法律管辖主体是推特公司总部所在地及服务器所在地,中国法律目前并没有赋予我国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机关审查外国出版物的权利;对于公民的言论以寻衅滋事罪加以限制,违背了我国宪法和刑法;以寻衅滋事追究沈良庆在境外的言论,会产生不利的国际和社会影响。法律意见书最后指出,包河区法院对沈良庆一案没有管辖权。希望法院立即撤销该案,立即释放沈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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