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其磊律师:徐琳先生案件开庭情况通报



2018727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徐琳先生所谓涉嫌尋衅滋事案,由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在該院第十一審判庭開庭審理。我们辩护人和家属打车到法院去不无例外的在快到法院处被警察设置的检查站拦截,要求出示身份证,并且将我的身份证反复多人予以查验才放行。

辯護人圍繞本案立案程序不合法、公民有言論自由、批評建議和藝術創作的權利、涉案信息属于时政评论等方面,進行驳斥性質證和无罪辯護,明确指出这是侦查机关对徐琳先生的打击迫害。徐琳本人始終堅持自己的行为是無罪的,是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最基本权利的行为,其慷慨表示:“我如果被判有罪不是我的耻辱,而是你们的耻辱”“我必将名垂千古,你们却是我的陪衬”。

在徐琳先生做了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我们核对笔录一个多小时后,才被法院工作人员送出迷宫般的法院大楼,此时已经1810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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